以下物品都不准入境,如果查到,轻者会被没收,重者则处分。 1、新鲜、脱水或罐装的肉类、肉制品。 2、植物种子、蔬菜、水果及土壤。 3、昆虫及其它对植物有害之虫类。 4、非罐装或腌熏之鱼类及鱼子。 5、野生动物及标本。 6、毒品及危险药品。 7、盗印(无版权)书籍及录音、录影带。 8、彩券。